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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统计调查、划分统计单位的基础性标准迎来修订。9月10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修订后的《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专门设置过渡期,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版《办法》对统计单位类型、统计核心原则作出重大调整,统计单位类型由原有的三类拓展为四类,统计原则正式明确为“按照经营活动发生地原则进行统计”,新经济业态线上活动与线下活动将执行统一统计规定。适用范围扩大,实施时间设过渡期继续推动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取得实效是年初全国统计工作会议提出的2026年工作任务之一。

